根据《清远市清新区关于开展农村泥砖房清理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》(清新委农办〔2020〕1号)文件精神,我镇起草了《浸潭镇开展农村泥砖房清理整治工作方案(征求意见稿)》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
征求意见时间为2020年2月24日至2020年3月4日。
公告期间,公众可将书面反馈意见或建议投放至党政服务中心意见箱,或通过信函、电子邮件将意见或建议反馈给我镇。
来信来函请寄: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人民政府,邮编:511885,联系电话:0763-5630800,传真:0763-5630800,电子邮箱:dzb5630800@163.com。
附件:浸潭镇开展农村泥砖房清理整治工作方案(征求意见稿).wps
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人民政府
2020年2月24日